“第二年续租还要再收中介费,这合理么?”昨天(20日),市民董先生称,在我爱我家房屋中介续租房子遭遇“二次”收取中介费。我爱我家员工表示,此举符合公司规定。但有律师认为,该规定是霸王条款。
6月8日晚,租户董先生和我爱我家中介人员争论无果,“无奈”同意了“租金每月涨500元另加1900元中介费”的“条件”,续租了正在租住的一套两居室。
董先生称,去年6月8日,我爱我家赵公口店工作人员向其推荐了一套房屋,租金为每月3300元。在中介的介绍下,董先生与房东见面,但由于该房屋是中介从房东那租来再转租的房源,董先生最终与我爱我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,并缴纳了一个月房租3300元作为中介费。
“今年5月,一年租约到期前的一个月,我就开始联系中介要求续租,可他们一直说租金还没确定,迟迟不回复。”董先生称,今年6月2日,中介告知房租从每月3300元变为每月3800元,另需支付一个月租金的80%作为中介费。
“续租还收中介费?这也太不合理了,他们并没有给我提供新的服务。”因认为“二次”收取中介费不合理,董先生一度拒绝,但中介表示此举符合公司规定,如不同意只能搬家。无奈之下,董先生只好妥协。
昨天,记者见到了董先生提供的我爱我家“业务收据”,在服务佣金一栏清楚地写着“1900元”。董先生称,这是对方向上级申请后的优惠价格。
当事店面赵公口店相关负责人承认确有此事,但对于为何收取中介费,未做解释。而对于这个问题,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承认,“公司确实有这个规定”,他解释“托管房”续租,中介需要重新履行手续,为双方提供服务,一方面要给业主上财产保险,替业主代收代缴租金等;另一方面也给承租人提供房屋新一年的简单维修。“佣金一般是一个月租金,如果是老顾客,会打相应的折扣。这也算是整个行业的一个统一规定。”
昨天,北京市发改委表示,根据原国家计委、建设部《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》(计价格【1995】971号)规定,房屋租赁代理费,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,均按半个月至一个月成交租金额标准,由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协商议定,一次性计收。发改委同时答复称,续租时如需通过中介机构与出租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中介机构可以收取房屋租赁代理费,租赁代理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议定交纳。如自行与出租方达成续租协议,则无需交纳租赁代理费。
“在第一次签订合同时中介应该提前告知,或者在合同中有所体现,让租户提前知道续租也要收中介费,如果租户知道并且同意,那就不存在问题了。但事实是很多市民都没听中介说起过。”北京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刚毅认为,中介无权在续租房屋时“二次”收取佣金,规定是中介单方面规定,有霸王条款之嫌。他同时建议租户在通过中介租房前应提前问清楚“是否二次收取中介费”等问题,并尽量避免和中介签订租房合同。线索:胡先生